库尔勒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6/09/30 17:41 来源:市融媒体中心 浏览次数: [打印]
9月29日,库尔勒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下简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康红主持会议并讲话。

9月29日,库尔勒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座谈会。记者 杨义正 摄
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强调要围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颁布实施,加强学习互通,进一步统一思想、压实责任、明确路径,推动这部事关长治久安、事关各族群众根本福祉的重要法律落地生根、见行见效。
会议传达学习中央、自治区及自治州相关会议精神,对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部分重点内容作详细解读。围绕民族团结工作作交流发言。会议指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对民族工作的重要法制保障作用。要准确把握法律核心要义,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法治精神转化为履职行动。要坚持问题导向,靶向发力、精准施策,以法治方式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会议强调,要分层分类开展精准普法,搭建全覆盖学习体系,用鲜活形式解读法律,推出接地气、受欢迎的宣传内容。要发挥人大立法监督职能优势,开展常态化调研,排查解决堵点难题,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落地打通“最后一公里”。要将法律规定融入城市治理各环节,落实到基层细微处,不断增进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市人大县级领导和机关全体干部,市委统战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各街道人大代工委主任,部分自治区、自治州、市人大代表参加座谈会。6个单位、3名人大代表进行交流发言。(记者杨义正)

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