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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KEL010450638-2022-00003 文号:库政发〔2022〕29号 发布机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2/04/24 10:04 发布日期:2022/04/25 18:04 有效性:有效 名称:关于授予库尔勒市消防救援大队“孔雀河卫士”荣誉称号的决定

关于授予库尔勒市消防救援大队“孔雀河卫士”荣誉称号的决定

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上库高新技术开发区:

长期以来,库尔勒市消防救援大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践行“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总要求,以改制不改本色的政治担当、换装不换职责的使命担当,矢志不渝听党话、跟党走、防风险、保平安,充分发挥了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的作用,先后被公安部消防局评为“基层建设先进单位”“国庆安保先进单位”,被新疆消防救援总队评为“基层建设先进大队”“先进基层党组织”,被新疆各级党委、人民政府和新疆军区评为“爱民模范大队”“拥政爱民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被库尔勒市党委授予集体三等功,1名消防救援人员荣立一等功,42名消防救援人员荣立三等功,560名消防救援人员受到嘉奖。近年来,成功处置了“6·20”洪涝灾害抢险救援、“6·13”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新疆配送分公司库尔勒配送中心油罐车火灾、“9·28”新疆昆仑轮胎厂爆炸事故抢险救援等重大事故救援,圆满完成了各项急难险重任务,创造了40年未发生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的成绩,以实际行动赢得了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誉。

为表彰库尔勒市消防救援大队作出的突出贡献,凝聚队伍,激励斗志,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库尔勒市消防救援大队“孔雀河卫士”荣誉称号。希望库尔勒市消防救援大队全体消防救援人员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立新功。全市各单位要以库尔勒市消防救援大队为榜样,学习他们对党忠诚、听党指挥的政治品格,守纪如铁、令行禁止的过硬作风,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扎实的工作作风,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库尔勒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