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KEL010450638-2021-00036 文号:库政办发〔2021〕28号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1/05/08 11:05 发布日期:2021/05/10 13:05 有效性:有效 名称:关于印发《库尔勒市推进农产品销售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库尔勒市推进农产品销售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场,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现将《库尔勒市推进农产品销售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库尔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8日

  库尔勒市推进农产品销售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增加农牧民收入,解决我市农产品销售难的问题,推进我市现代农业产业健康发展,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乡村振兴有序推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我市“三农”工作大局,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以产销对接主线,以基础平台建设为重点,以创新流通模式为动力,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部门配合、政策支持的原则,实现生产有品牌、销售有组织、推介有活动、产品有市场,农户有钱挣。

  (二)目标任务

  紧盯农产品“生产、收购、加工、配送、销售”五个环节不放手,以线上线下销售为目标,组织我市电商企业在网上销售市域农产品,在全市各乡镇场建立基层供销社及配送中心,采取本地农产品直接配送全市各级政府采购单位食堂、城乡超市、市供销社(城建集团)直销点,推动市域农产品的快速销售,2025年底前形成网上交易、仓储物流、终端配送一体化经营,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根本解决我市农产品卖难问题。

  (三)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以市场为主体的原则。通过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部门配合、政策支持的原则,以各乡镇基层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配送中心为营销载体,建立政府推动、市场牵动、群众互动、上下联动的市场营销机制。

  二是坚持以线上线下销售农产品,扩大外销为主的原则。以大中城市为重点,积极开展产销对接活动,拓展全国市场,形成内外相连、上下衔接、左右贯通、南北并进的立体营销网络。

  三是坚持以环境促合作的原则。通过创新环境、优质服务,营造诚实守信、秩序良好、经营文明、商农共赢的营销环境。

  二、任务分解

  紧盯目标任务,狠抓农产品“生产、收购、加工、配送、销售”等五个环节,充分发挥部门单位职能作用,层层分解任务,逐级压实责任,着力解决制约农产品销售难点热点痛点,实现农村产业发展规模化、机械化、精细化。建立农产品销售长效衔接联动机制,实现农产品收购、加工、配送、销售一体化、公司化、市场化。

  (一)抓好农产品生产

  一是做好农业生产企业的引进。结合我市优势资源,有针对性引进一批节能环保、再生资源回收、提升农产品附加值的企业落实农村,发挥涉农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带动产业升级改造,与农户建立产业发展利益联结长效机制,延伸产业链,推动产业融合发展。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

  责任单位:市林业和草原局、自然资源局、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供销社,各乡(镇、场)党委、政府

  责 任 人:朱鸿煜(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张义智(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副书记、局长)、谭险锋(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曹光栋(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党组副书记、局长)、丁建军(市供销社党支部书记、副主任),各乡(镇、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

  完成时限:2025年12 月底前

  二是抓好优势产业的提质增效。围绕我市香梨、棉花、蔬菜、畜牧养殖四大支柱产业,加大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推广运用,实施标准化生产,科学精细化管理,保持适当发展规模,主动在农产品的品质、产量下功夫,形成优势产业规模化效应。坚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按照“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宜林则林”的原则,以村组为单位,统一规划特色种养业品种、统一技术培训、统一指导服务,利用农户房前屋后的空闲土地,大力发展庭院经济,形成一村一特色“小产业”,把庭院经济发展作为农户增加经济收入新的增长点。各乡(镇、场)要加强大型商超、餐饮企业对接合作,采取订单种植、定向销售模式,解决农民种植(养殖)什么、如何销售的问题,保障农民稳定增收。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

  责任单位:市林业和草原局,各乡(镇、场)党委、政府、

  责 任 人:朱鸿煜(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张义智(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各乡(镇、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三是抓好农产品检测。认真做好我市农产品无公害、绿色、有机品牌认证,培育一大批具有当地影响力的“拳头”产品,发挥本地农产品的品牌效应。做好农产品农药残留量的检测工作,建立长效检测监管机制,确保农产品食品安全。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场)党委、政府

  责 任 人:朱鸿煜(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党组书记、副局长)、陈明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各乡(镇、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四是抓好本地肉食品生产。加快养殖专业合作社和现代家庭牧场发展,鼓励其以产权、资金、劳动、技术、产品为纽带,开展合作和联合经营。在全市建设一个集中屠宰场,鼓励畜禽养殖龙头企业发挥引领带动作用,与养殖专业合作社、家庭牧场紧密合作,通过统一生产、统一服务、统一营销、技术共享、品牌共创等方式,形成稳定的产业联合体。完善畜禽标准化饲养管理规程,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

  责任单位: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局(市国资委),各乡(镇、场)党委、政府

  责 任 人:朱鸿煜(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张义智(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副书记、局长)、陈明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鲍世海(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党组书记、副局长),各乡(镇、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二)抓好农产品收购

  五是建立以市供销社为主体,其他社会组织为辅的收购体系。做好农村收购网点建设项目的谋划、储备、申报工作,积极争取上级和本级财政资金的支持,建立完善乡村农产品收购网点,利用村集体建设用地、改造扩建或将其纳入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在全市各行政村建设收购网点,在销售日用品的同时对农户生产的农产品进行统一收购。鼓励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农产品的收购工作,在每个村培育农村经纪人2—5名,对农村现有合作社、配送中心、超市、商店等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体进行整合优化,形成覆盖乡、村、组的收购网点,解决农户销售农产品难的“最后一公里”。

  牵头单位:市供销社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局(市国资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乡(镇、场)党委、政府

  责 任 人:丁建军(市供销社党支部书记、副主任),谭险锋(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孙建华(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书记、主任)、鲍世海(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党组书记、副局长)、孙新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各乡(镇、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三)抓好农产品加工

  六是做好劳动密集型企业招商引资工作。分解2021年劳动密集型产业项目招商引资任务,县级以上领导带头,部门、乡(镇、场、街道)主动承担招引一定劳动密集型项目数、解决就业数、提供招商线索数等任务。2021年底前力争实现全市招商引资劳动密集型产业项目不少于2个。动员我市农产品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企业主动对接乡(镇、场),集中收购本地农产品。联合相关部门前往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上门招商,重点开展劳动密集型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工作。

  牵头单位: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局(市国资委)、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各乡(镇、场)党委、政府

  责 任 人:曹光栋(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孙建华(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书记、主任)、鲍世海(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党组书记、副局长)、朱鸿煜(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张义智(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各乡(镇、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七是抓好农产品加工。依托上库综合产业园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园建设,支持收购企业、合作社设立农产品加工车间,在政策、资金上予以倾斜,支持农产品深加大企业落户我市,进一步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加强农产品安全监管,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有保障。

  牵头领导: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

  责任单位:市林业和草原局、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供销社、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局(市国资委),各乡(镇、场)党委、政府

  责 任 人:朱鸿煜(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张义智(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曹光栋(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党组副书记、局长)、丁建军(市供销社党支部书记、副主任)、陈明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鲍世海(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党组书记、副局长),各乡(镇、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四)抓好农产品配送

  八是发挥市供销社统筹协调作用。采取“供销社 合作社 农户”模式,积极争取上级、本级财政和社会资金的支持,在全市乡(镇、场)建立基层供销社及配送中心,强化乡(镇、场)基层供销社农产品配送功能,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农产品配送,加强对农产品配送公司的业务指导,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推进农村农产品配送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牵头单位:市供销社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扶贫办、城建集团,各乡(镇、场)党委、政府

  责 任 人:丁建军(市供销社党支部书记、副主任)、朱鸿煜(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张义智(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曹光栋(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党组副书记、局长)、陈明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史建伟(市政府办公室〈扶贫办、外事办〉副主任、扶贫办主任)、乔新(城建集团党支部书记、董事长),各乡(镇、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五)抓好农产品销售

  九是抓好农产品内销。动员全市所有内设食堂的行政(事业)单位优先购买本地农产品,优先购买扶贫认定产品,优先购买带贫益贫发挥作用明显的企业、合作社等组织销售的农产品,优先购买库尔勒香梨馕产业园生产的馕类产品。使用城建集团新零售服务平台,对各采购单位和农产品供应单位进行统一推广使用,可实现扶贫产品的供应、采购及销售报表数据全口径统计。配合扶贫产品认定企业入驻政府采购云平台,指导预算单位规范化采购本地扶贫产品认定企业农产品,督促各预算单位优先购买本地扶贫产品认定农产品,并定期对农产品购买、支付情况进行统计汇总通报。发动和组织市域内大型农贸市场、超市、牛羊肉蔬菜直销点、扶贫专区专柜专馆经销商集中采购本市农产品,坚决防止农产品出现滞销问题。

  牵头单位:市供销社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扶贫办,城建集团、新疆瑞澜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各乡(镇、场)党委、政府

  责 任 人:丁建军(市供销社党支部书记、副主任)、鲍世海(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党组书记、副局长)、朱鸿煜(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张义智(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曹光栋(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党组副书记、局长)、陈明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史建伟(市政府办公室〈扶贫办、外事办〉副主任、扶贫办主任)、乔新(城建集团党支部书记、董事长)、于瑞红(新疆瑞澜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各乡(镇、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十是抓好直销点建设运营。进一步加大对全市各小区直销点的布点工作,在现有40个直销点的基础上,通过城建集团资源优势,将便民服务点与蔬菜直销点进行整合,建设集食品、日用品等多元化一站式购物场所,通过采取统一建设、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定价、统一结算、统一店面进行管理,保证各个直销点销售农产品物美价廉。同时结合惠居线上商城,居民能够足不出户了解到蔬菜直销点优惠政策,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惠民。积极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申报工作,在库尔勒市供销合作联合社的指导下,由城建惠居物业公司提供配套物业服务,统一建设及运营管理库尔勒市蔬菜直销点,按“一区一店”的原则,采取直接进驻小区内部营业。争取在每个社区建立蔬菜直销点,建设150个点位,打造集“硬件 平台 服务”三位一体的智慧社区生态,建立线上商城与线下实体店相结合的社区生鲜新零售商业生态绿色系统,为广大居民购买农产品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

  牵头单位:城建集团

  责任单位: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局(市国资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责 任 人:乔新(城建集团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曹光栋(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党组副书记、局长)、谭险锋(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孙建华(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书记、主任)、鲍世海(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党组书记、副局长)、孙新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十一是抓好农产品外销。积极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深化拓展消费帮扶。加强与州内八县的产销对接,深化双方企业务实合作,积极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加快农产品出疆进城步伐,组织对接会、洽谈会、采购会等产销对接活动,组织相关部门、企业代表参加农博会、农贸会、展销会等展销平台,集中推介、销售库尔勒市特色农产品,不断开拓农产品的销售市场。依托河北省石家庄市消费市场优势和便捷的销售网络平台,进一步拓宽石家庄库尔勒农产品特色超市和北人集团等大型商超销售渠道。

  牵头单位: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供销社,各乡(镇、场)党委、政府

  责 任 人:曹光栋(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孙建华(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书记、主任)、朱鸿煜(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张义智(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副书记、局长)、丁建军(市供销社党支部书记、副主任),各乡(镇、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十二是抓好农产品线上销售。依托供销e家、百果园、本来生活、盒马等电商企业,发挥库尔勒电子孵化基地地缘优势,加强内地和本地电商平台的对接和联系,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加大本地农产品销售力度。鼓励企业和个人等借助微信直播平台,积极发展“直播 基地”“直播带货”“社群团购”等销售模式,丰富我市农产品销售渠道。

  牵头单位: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供销社,各乡(镇、场)党委、政府

  责 任 人:曹光栋(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朱鸿煜(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张义智(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副书记、局长)、丁建军(市供销社党支部书记、副主任),各乡(镇、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十三是抓好库尔勒香梨馕产业园供给销售。组织动员乡(镇、场、街道)、市属部门单位积极订购库尔勒香梨馕产业园生产的馕类产品,用实实在在的订单助力库尔勒香梨馕产业园的发展。积极为新疆瑞澜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市场销售业务创造条件,在政策、项目予以支持和帮扶,采取自主经营、合作经营等方式,不断拓宽库尔勒香梨馕产业园馕类产品销售渠道。

  牵头单位: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市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公安局、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疆瑞澜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市属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场、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责 任 人:曹光栋(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朱鸿煜(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孙建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书记、主任)、孙新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副书记、局长)、谭险锋(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局长)、鲍世海(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党组书记、副局长)、陈明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徐红(市教育局〈市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局长)、李金珠(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潘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汪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副书记、局长),于瑞红(新疆瑞澜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市属相关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各乡(镇、场、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农产品销售工作,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部门配合、政策支持”的农产品销售工作机制,成立农产品销售专班,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召开库尔勒市农产品销售工作推进会,及时跟踪落实情况,协调解决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定期开展研判,采取强有力措施扎实推进我市农产品销售工作。

  (二)强化资金支持。将乡(镇、场)基层供销社及配送中心、村级农产品收购网点建设纳入财政预算,争取政策、项目、财政资金的支持,全力推进落实,进一步完善我市农产品销售体系,实行精细化管理,畅通市乡村三级农产品销售堵点、难点。

  (三)强化政策引导。做好国家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支持的对接和落实,加强对本地参与农产品企业、合作社政策引导,整合优化现有资源,出台激励政策,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农产品销售的积极性,确保农户生产的农产品都能卖得出、能挣钱。

  (四)强化工作落实。将农产品销售工作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绩效目标考核重要指标,进行考核评价。市属各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场、街道)要切实履行职责,按照分工要求,认真研究谋划,明确目标任务,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制定配套政策和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细化实化具体措施,主动对接,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全力做好农产品销售工作。

  (五)做好宣传报道。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站、微信等媒体平台聚焦深度报道,利用库尔勒市融媒体中心、库尔勒零距离等平台进行专题宣传报道,进一步激发全社会购买农产品的热情。

  相关链接:《关于印发〈库尔勒市推进农产品销售 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