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广建集团有限公司库尔勒分公司临时用地(临时办公用房、生活用房、施工便道)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审查结果的公示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2019年7月16日修正)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新自然资规〔2022〕2号)等文件要求,库尔勒市自然资源局对新疆山水纵横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库尔勒市铁克其乡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悦景明居建设项目临时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进行公示(附件1),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库尔勒市自然资源局联系。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996-2210173
附件1:库尔勒市铁克其乡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悦景明居建设项目临时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
库尔勒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