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产业政策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第49号令《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决定》等政策规定,以及《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环境信访问题查处情况报送工作的通知》(巴环督信访发〔2022〕1号)的相关要求,我市依法依规对市域内土法烧制木炭企业进行了淘汰(具体见附件)。现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举报电话:0996-2168426
库尔勒市淘汰落后产能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4年9月4日
发布时间:2024/09/04 17:39 来源:市商工局 点击数: [打印]
根据《产业政策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第49号令《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决定》等政策规定,以及《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环境信访问题查处情况报送工作的通知》(巴环督信访发〔2022〕1号)的相关要求,我市依法依规对市域内土法烧制木炭企业进行了淘汰(具体见附件)。现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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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