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库尔勒可以个人资助缴费啦
发布时间:2024/08/07 11:03 来源:融媒体中心 浏览次数: [打印]
“如今有了城乡居民养老提档补缴和个人资助缴费政策真是太好了,我母亲到年龄后每个月能比原来多拿一点养老金了!”8月5日,在库尔勒市社会保险中心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市民王珉为已经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母亲资助了5500元,该笔资金已成功计入其母亲养老个人账户,这是库尔勒市首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资助。
据库尔勒市社会保险中心城乡居民养老股股长王宇飞介绍,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在本年度内已缴费的基础上,可以由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及个人对其进行资助,资助金额不超过设定的最高档次标准,即5500元,资助金额全部计入参保人个人账户,并按照国家规定计息,通过集体补助、个人资助方式可以有效提高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积累,从而提高参保人退休时的待遇水平。
今年以来,库尔勒市社会保险中心大力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提档补缴”和“个人资助”政策。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愿意提高已缴费年度缴费档次的,可按已缴费年度或当前年度缴费档次标准提档补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但同一个缴费年度缴费总额不得超过当前年度最高缴费档次标准,也就是不超过最高档次5500元。截至目前,库尔勒市城乡养老基金补缴收入达到3413万元,两项补缴人次达到2048人次,人均补缴达到1.8万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是惠及千家万户的重要民生工程。”王宇飞表示,库尔勒市社会保险中心将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资助政策的宣传引导,推进个人资助政策稳步运行,增加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积累,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待遇水平,增强参保人员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进一步推进库尔勒市社会保险事业高质量发展。
需要注意的是,集体补助、个人资助等方式不能代替个人缴费,鼓励参保人的家庭成员及其他社会组织对参保人进行资助,且个人资助只针对当年,不能补缴往年。广大参保人可对相关政策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996—2109730,咨询地址: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号社保大厦2楼经办大厅68—69号窗口。(记者岳思莹周意)“如今有了城乡居民养老提档补缴和个人资助缴费政策真是太好了,我母亲到龄后每个月能比原来多拿一点养老金了!”8月5日,在库尔勒市社会保险中心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市民王珉为已经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母亲资助了5500元,该笔资金已成功计入其母亲养老个人账户,这是库尔勒市首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资助。
据库尔勒市社会保险中心城乡居民养老股股长王宇飞介绍,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在本年度内已缴费的基础上,可以由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及个人对其进行资助,资助金额不超过设定的最高档次标准,即5500元,资助金额全部计入参保人个人账户,并按照国家规定计息,通过集体补助、个人资助方式可以有效提高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积累,从而提高参保人退休时的待遇水平。
今年以来,库尔勒市社会保险中心大力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提档补缴”和“个人资助”政策。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愿意提高已缴费年度缴费档次的,可按已缴费年度或当前年度缴费档次标准提档补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但同一个缴费年度缴费总额不得超过当前年度最高缴费档次标准,也就是不超过最高档次5500元。截至目前,库尔勒市城乡养老基金补缴收入达到3413万元,两项补缴人次达到2048人次,人均补缴达到1.8万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是惠及千家万户的重要民生工程。”王宇飞表示,库尔勒市社会保险中心将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资助政策的宣传引导,推进个人资助政策稳步运行,增加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积累,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待遇水平,增强参保人员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进一步推进库尔勒市社会保险事业高质量发展。
需要注意的是,集体补助、个人资助等方式不能代替个人缴费,鼓励参保人的家庭成员及其他社会组织对参保人进行资助,且个人资助只针对当年,不能补缴往年。广大参保人可对相关政策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996—2109730,咨询地址: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号社保大厦2楼经办大厅68—69号窗口。(记者 岳思莹 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