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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库尔勒市老龄办公室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及自治区、自治州、库尔勒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的落实。
    二、研究提出市老龄工作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拟定实施方案。
    三、督促、检查全市各单位落实《老年法》、《条例》、《纲要》及对老年人的各项优待优惠规定,完善各项老龄工作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国家、社会、个人养老保障机制,确保老年人基本生活、医疗等方面的需求,为实现“六个老有”工作目标创造保障条件,负责助老工程专用资金的筹集、管理、合理使用。
    五、负责《老年法》、《条例》的宣传,负责社区、农村老龄工作实施方案的落实,指导组织城乡老年人开展健康向上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六、开展老年人政治思想教育,发挥老年人的作用,对青少年进行思想、道德、法制教育。
    七、处理老年人的来信来访,加强涉老案件的调解。
    八、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的积极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九、开展老龄工作的宣传,收集整理老龄工作有关情况和信息,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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