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科技工作方针、法律法规。结合本乡(镇、场)实际,制定并组织落实“科技兴乡(镇、场)”战略方案和具体政策措施。 2、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班子对乡(镇、场)科技工作的支持和重视,不断提高科技工作的显示度。 3、组织编制和和制定本乡(镇、场)科技发展规划、年度科技工作计划和个人工作计划。 4、组织和实施上级科技等有关部门安排的科技工作(活动)任务,贯彻上级有关科技工作的部署。 5、积极申报、实施重点科技项目,组织实施新技术、新成果、新品种的引进与推广。争取上级科技部门对科技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6、抓好本乡(镇、场)科技示范村(队)、科技示范户以及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等农村科技示范体系建设,并充分发挥其科技示范、推广和带动作用。 7、掌握本乡(镇、场)科技工作基本状况,准确了解并向科技等有关部门及时反馈农牧民群众的实际科技需求;负责本乡(镇、场)和上级有关部门科技工作的业务沟通,及时报送和反馈的信息科技工作动态信息。 8、充分利用本乡(镇、场)培训场地和资源,组织、实施村队干部和农牧民群众的科技培训活动,做好农村科普工作。 9、充分发挥站所、农民专业协会科技服务功能,有效地组织开展农村科技服务工作。 10、协助乡(镇、场)长负责本乡(镇、场)的村队科技副职的管理与工作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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