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和拖欠农民工工资严重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对用人单位守法诚信的社会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全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依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实施办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将库尔勒市2023年四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1件)有关情况集中向社会公布。
单位名称:山东益通安装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雷印智
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91370983166602749W
单位地址:肥城市孙伯大街34号
登记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要违法事实:违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查处情况:2023年8月12日,库尔勒市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多次接到中昆新材料2*60万吨/年产天然气制乙二醇项目农民工投诉,山东益通安装有限公司作为劳务分包单位拒不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其劳动用工进行监督管理,劳动监察大队多次联系负责人均未解决,拒绝配合劳动监察工作。2023年8月17日,库尔勒市人社局依法向该单位下达邮寄了《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库人社监询字【2023】第189号),同时监察员通过给现场农民工、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询问、调查笔录等核实情况,该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属实,未按时支付。2023年8月25日库尔勒市人社局依法向山东益通安装有限公司下达邮寄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库人社监令字【2023】第194号)该单位未支付农民工工资,也未向我单位报送任何书面材料。2023年9月11日,库尔勒市人社局依法向该单位邮寄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库人社监罚告字〔2023〕第194-2号)和《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库人社监听告字【2023】第194-1号),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陈述申辩,也未要求听证。2023年9月27日库尔勒市人社局依法向该单位下达邮寄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库人社监罚字〔2023〕第194-3号),对该单位违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三)款项分包单位未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其劳动用工进行监督管理,对该单位处以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的罚款。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