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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2年库尔勒市各乡镇及各用水单位用水指标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3/31 13:09 来源:市水利局 点击数: [打印]

  为做好2022年度水资源管理工作,结合自治州下达的年度用水指标,按照“优先保障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兼顾工业用水、调剂生态用水、压减农业用水”的原则,坚持“以水定地,以水定产”,严格控制用水总量,结合库尔勒市灌溉面积、作物种植等情况重新分配库尔勒市各乡镇、用水单位的用水指标。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通知制定的依据及目标任务

  (一)制定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地下水管理条例》

  (二)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结合库尔勒市水资源实际情况,合理分配各乡镇、各用水单位用水指标。各乡镇为主体做好用水管理,确保2022年用水总量不超过自治州下达的总用水指标。

  二、通知方案制定经过哪些程序?

  1、市水利局根据自治州下达的用水指标以及各乡镇上报的种植作物种类、面积等,结合用水定额核定用水总量,并进行适当调整,报市农业农村小组议事会研究。

  2、市农口议事会研究同意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核。

  3、市人民政府进行研究同意后予以印发。

  相关链接:关于下达2022年库尔勒市各乡镇及各用水单位用水指标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