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市2020年财政扶贫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0/04/06 12:26 来源:财政局 点击数: [打印]

  截至2020年4月6日,上级下达库尔勒市财政扶贫资金2477.77万元,根据《库尔勒市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细则(暂行)》(库扶领办发〔2019〕38号)规定,为进一步强化财政扶贫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扶贫资金项目安排公正、公平、公开、规范,提高项目资金的透明度和资金使用效益。现将2020年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到位的2477.77万元财政扶贫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1、2020年,库尔勒市到位中央专项扶贫资金613万元,其中:扶贫发展资金364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12万元、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37万元(巴财农【2019】61号)。资金及时安排并分别拨付到项目主管理部门,到位的资金分别用于农村乡镇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提升项目及库尔楚园艺场防渗渠建设等项目。

  2、2020年,库尔勒市到位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79万元,其中:扶贫发展资金279万元(巴财农【2019】68号)。资金及时安排并分别拨付到项目主管理部门,到位的资金分别用于扶持乡镇脱贫户做产业养殖(家庭养殖、特色养殖、标准化养殖)、扶贫电商、雨露计划、十小工程等项目。

  3、2020年,库尔勒市到位自治州安排的财政扶贫资金197万元,其中:扶贫发展资金195万元、项目管理费2万元。(巴财农【2020】4号)。资金及时安排并分别拨付到项目主管理部门,到位的资金用于扶持乡镇脱贫户做畜牧养殖项目。

  4、2020年,库尔勒市到位中央安排的城乡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738.77万元(巴财行【2020】004号)。资金及时安排并分别拨付到项目主管理部门,到位的资金用于扶持库尔勒市属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寄宿学生伙食费补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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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2020年中央提前告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表(613万元)。

  2、2020年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79万元分配表。

  3、2020年自治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97万元分配表。

  4、2020年中央安排的城乡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738.77万元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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