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拟报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29 17:18 来源:库尔勒市哈拉玉宫镇人民政府 点击数: [打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11月,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哈拉玉宫镇人民政府委托乌鲁木齐汇翔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承担哈拉玉宫镇废旧物资回收产业园总体规划(2024-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公众参与说明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进行拟报批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公示附件1、(拟报批稿)哈拉玉宫乡废旧物资回收产业园总体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公示附件2、公示附件2.第三次公众参与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