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3/27 15:40 来源: 点击数: [打印]

库尔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二)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抽检检测系统核查处置模块下达的2024年不合格食品安全处置任务,涉及我局辖区6家餐饮单位,现将核查处置公告如下:

新疆梨城花园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巴州天山醉美餐饮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餐饮服务单位涉嫌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餐具行为。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巴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对6家当事人使用的10份餐饮具分别进行抽样检验,出具《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 》检验结论如下:

(一)新疆梨城花园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1、菜盘: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小汤碗: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巴州天山醉美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1、盘子: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茶杯: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三)巴州永徽酒店有限公司

1、方形菜盘: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圆形菜盘: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四)库尔勒子墨大河宴椒麻鱼馆(料碗)

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五)巴州天山醉美餐饮有限责任公司库尔勒三分公司

1、杯子: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盘子: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六)库尔勒柒只羊餐厅(八寸盘)

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以上餐饮单位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的违法行为。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和整改情况原因排查

主要原因:使用餐具洗涤剂不符合要求,洗涤剂使用量过大,清洗不彻底,餐具清洗用水重复,餐具清洗过多造成交叉污染。

整改措施:针对使用不合格餐(饮)具的行为,立即要求整改,加强对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规范餐饮具清洗消毒操作,要求使用合格的餐(饮)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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