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4/01/03 17:35 来源:库尔勒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点击数: [打印]

机构名称:库尔勒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办公地址:新疆库尔勒市索格巴格路卫健委大楼

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16:00-20:00(工作日),冬季10:00-14:00、15:30-19: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6-2168398传真:0996-2168392

负责人:翟振华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法规草案、政策、规划、规章和标准。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市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执行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负责全市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全市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指导、协调、管理市老年协会和社区老年群众团体开展文化、教育、科技、体育等活动。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和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七)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全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承担市老龄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二)完成市党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健康新疆、健康巴州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各族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党建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承担文电、会务、保密、档案、政务公开、议案提案办理、节能减排、督办、对口援疆、人事、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信访、双拥、精神文明、绩效考核、维护稳定、综合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意识形态领域、去极端化、网信、“访惠聚”、民族团结、“两个全覆盖”等工作。

负责人:李玉荣  联系电话:0996-2168392

(二)政策法规与计划生育办公室

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员人口信息等各项数据统计,推进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建设;落实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和标准,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贯彻落实出生人口性别平衡政策,承担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协调兼职委员单位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和督促基层加强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研究提出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的政策建议,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及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负责奖励扶助和奖励优待的政策执行、政策宣传。

负责人:许慧  联系电话:0996-2168303

(三)疾病预防控制办公室(卫生应急办公室)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地方病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完善疾病防控体系,根据授权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院前急救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和推进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负责人:罗雨彤  联系电话:0996-2168391

(四)医政医管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拟订库尔勒市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落实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负责法制建设、依法治市、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协同指导医学院校教育;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负责医疗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协调处理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协调组织尸检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计划生育等监督管理,查处各类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完普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落实中医医疗、保健、预防、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有关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负责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认定和执业注册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系统、环境保护、平安医院、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库尔勒市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负责人:高长文  联系电话:0996-2168402

(五)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办公室

落实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落实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儿童营养检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工作;指导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负责卫生健康项目、脱贫攻坚、全民健康体检、卫生健康统计等工作。

负责人:库亚西·孜克如拉  联系电话:0996-2168391

(六)老年健康与爱国卫生办公室

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老年维权工作;指导、协调、管理自治州老年协会和社区老年群众团体开展文化、教育、科技、体育等活动;负责库尔勒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自治州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落实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计划生育政策宣传、新闻和信息发布、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负责人:曹会臣  联系电话:0996-2168595

下级单位:

(一)机构名称:库尔勒市卫生健康服务指导中心

主要职责:(一)全市地方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地方病防治的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管理体系;负责本行政区内的地方病防治及管理;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地方病监测、预测。(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重大传染病、地方病、严重精神障碍、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规划,负责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对医疗卫生机构重大公共卫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三)开展预防监督监测工作。遇有自然灾害和重大疫情,协助政府有关部门采取控制疾病的发生和蔓延。(四)为政府拟定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相关的规章、指导意见和技术规范等提供科学依据,并为卫生行政部门决策提供建议和咨询意见。(五)组织、指导全市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制定规划、计划和考核评估标准,并进行质量和效果评估,促进社会健康环境的建立和人群健康行为的形成;开展健康危险因素和健康素养监测,开展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需求与效果评估,发布监测与评估结果。(六)负责本行政区内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有关人员的知识技能业务培训。(七)负责推动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的开展,组织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方法、策略等课题研究,收集、加工、整理和发布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的核心信息,向社会提供预防保健的相关知识服务,建立和发展健康教育信息网络,推广健康教育与健康教育新成果。(八)建立和发展与各媒体、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开展健康传播和行为干预活动,设计制作和分发健康教育传播材料,组织开展大众卫生科学知识传播活动,向公众传播预防疾病,促进健康的相关理念、知识和技能,提高公众健康素养。(九)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落实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十)拟定并组织实施管理农村卫生、城镇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推进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十一)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信息化发展,指导全市妇幼保健机构和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的业务工作。(十二)依法审批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依法监督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实施,负责全市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审批发证及质量监督。(十三)宣传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关于优生优育相关知识,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十四)完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林庆民  联系电话:0996-2168316

办公地址:新疆库尔勒市索克巴格路卫健委大楼

(二)机构名称:库尔勒市第一人民医院

负责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疑难杂症的诊断、治疗、护理和咨询;为各种需要救助的人员提供急救、紧急援助;承担卫生医疗技术人员培训、继续教育、在职岗位培训医学院校学生的教学、实习任务;承担政府职责,履行公共卫生职责。提供预防接种、卫生保健、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做好传染病医疗救治、传染病疫情报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医疗和精神卫生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康复医疗服务工作。

负责人:张平安  联系电话:0996-2052139

办公地址:新疆库尔勒市团结北路108号

(三)机构名称:库尔勒市第二人民医院

具体负责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科研与护理服务,医疗与护理职能等,卫生医疗人员培训、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救教育工作。

负责人:冯瑞兵  联系电话:0996-18160276693

办公地址:新疆库尔勒市新城南路28号

(四)机构名称:库尔勒市中医医院(第三人民医院)

负责为本市防病治病,保障人民健康提供服务,承担本辖区内医疗护理、预防保健、医学教育、科研、急救、指导基础等医疗服务。承担本市人民群众的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承担意外灾害事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急救及社区预防、保健和康复医疗服务工作,开展各种医疗保健卫生知识宣传普及。

负责人:史强  联系电话:0996-8772228

办公地址:新疆库尔勒市迎宾路64号

(五)机构名称:库尔勒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库尔勒市妇幼保健院)

负责为妇女儿童身体健康提供保健服务。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妇女病普查、遗传病筛查、产前诊断与接生、高危孕产妇筛查、监测与监护高危新生儿筛查、治疗与监护儿童疾病防治、妇幼卫生监测与信息管理、妇幼卫生保健人员培训、妇幼保健科学研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妇幼保健咨询、婚前保健与医学检查、婚前咨询、新婚保健业务等。

负责人:刘沙  联系电话:0996-2260841

办公地址:新疆库尔勒市梨乡路6号

(六)机构名称:库尔勒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负责全市医疗卫生、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消毒产品及涉水产品卫生、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妇幼健康等十大卫生监督工作,在保障人民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负责人:张彦平  联系电话:0996-2262581

办公地址:新疆库尔勒市索克巴格路卫健委大楼7楼

(七)机构名称:库尔勒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负责疾病预防与控制、监测检验与评价、健康教育与促进、应用研究与指导、技术管理与服务为一体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负责人:薛姣  联系电话:0996-2052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