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规定,
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其安全考核合格。我局针对我市交通运输行业现状,结合实际细致研究,现将库尔勒市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工作安排如下:
1.市域内的所有道路运输相关企业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都需要取得安全考核安全考核合格证明,包括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含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经营、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货物运输代理(代办)经营的单位。
2.所有道路运输相关企业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通过全国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平台(http://dlaqgl.jtzyzg.org.cn)注册、报名和考试,巴州交通运输局将于2023年9月初开展多场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考试,请未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及时报名参加此次考试并通过考核,每人有3次考试资格,3次考试均未通过的人员将不得从事相关岗位工作。
3.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因工作调动需要变更相关信息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通过安全考核管理平台,向巴州交通运输局申请办理调出注销或调入登记变更。
4.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我局将对市域内的所有道路运输相关企业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考核合格证明进行监督检查,2023年11月1日起,我局将依照上述法律法规进行全覆盖摸排检查,对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将有关情况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罚,由所在地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两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请库尔勒市市域内的所有道路运输相关企业于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考核,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明。
特此公告!
库尔勒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