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4/01/03 18:02 来源:库尔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点击数: [打印]

机构名称:库尔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地址:香梨大道15号住建办公楼6楼、7楼

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16:00-20:00(工作日),冬季10:00-14:00、15:30-19:30(工作日)

联系方式:0996-2293077  局长:时强

机构职责职能:库尔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管本市区市政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建筑业市场管理,负责工程项目报建、招标投标、工程合同、工程保险及担保、建设监理、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竣工验收备案的管理,负责建筑材料、设备使用备案的管理、负责墙改和建筑节能的推广和监管工作、负责审查并发放《施工许可证》、村镇建设和管理,负责城区旧城改造的组织实施和监管工作,负责各项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党建办公室)

负责机关工作的组织协调、文件处理和对外联络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与协调,起草重要文稿;负责新闻宣传、信息、外事、档案、机要保密、安全保卫、计划生育、民族团结、综合治理、“访惠聚”驻村、网信、党建等工作;负责局机关、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资福利、老干部管理、绩效考核、提案议案办理、干部职工教育、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本系统群众团体、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及事业专项经费的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编制单位部门预算;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城市建设维护专项资金和城市维护费的使用;负责建设资金审核拨付;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负责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考核工作。

负责人:王周  联系电话:0996-2293077

(二)城市建设与管理股

拟订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行业政策并实施;参与城市化进程中相关研究工作和市域内重要项目的论证工作;负责城市市政工程项目的立项、验收和备案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市政工程、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建设工作;负责政府投资重点项目的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市园林绿化、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负责城市建设统计;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综合性政策调研。

负责人:马文俊  联系电话:0996-2293097

(三)城乡住房保障股

拟订农村安居富民工程的保障性政策并实施;会同相关部门指导监督组织实施农村安居富民工程;指导农村安全住房建设;指导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参与乡村振兴建设工作;制定库尔勒市房地产产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库尔勒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保障性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相关部门指导监督、组织实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申报、资金争取、拨付、建设管理、分配入住;负责规范和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负责新建商品房期楼盘表、新建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等管理工作;负责新建商品房屋交易与信息平台、服务窗口建设工作;负责新建商品房网上签约、合同备案、预售资金监管;负责在建工程合同网签备案;指导监督住房改革工作;指导城市建成区房屋征收工作;负责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

负责人:李茂友  联系电话:0996-2292953

(四)公用事业与物业股

拟订全市公用事业建设专项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纯加气站、污水处理、生活垃圾焚烧、医疗垃圾处理等公用事业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城市污水处理企业的运营监管;负责污水处理费征收的督导;负责城区开发小区庭院供水、供热、供气等管网维修维护监管;指导监督市区节水工作;负责公用事业特许经营行业监管;负责公用事业企业的资质管理;组织或参与公用事业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管理物业行业服务活动、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

负责人:麦尔旦·依米提  联系电话:0996-2293020

(五)信访执法监督股

组织起草部门规章制度;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备案工作;负责本系统普法工作;负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作风建设和廉政教育等工作;受理群众举报、信访投诉、行风热线等案件并跟踪督办;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组织实施“放管服”工作;负责上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督察和市住建系统行政监察等工作。

负责人:麦睿  联系电话:0996-2293079

(六)消防人防与抗震应急股

贯彻执行建筑市场相关法规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工程建设企业的资质初审、市属建筑(含市政)工程施工许可手续办理及管理;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监督、管理和指导市属范围内工程建设施工招投标工作;负责工程建设领域国家强制性标准执行的监督管理,建筑业的新技术、新科技的运用与推广;参与危房鉴定工作;参与库尔勒市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劳动监察部门处理建筑领域内农民工工资拖欠行为;指导全市城市建设档案工作;组织拟订、协调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改革方案;负责城区开发小区庭院供水、供热、供气等管网建设监管;参与编制人民防空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城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相关规程标准;指导监督库尔勒市人民防空工程施工质量;参与编制城乡建设抗震减灾规划并实施;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参与震后重建工作;监督管理库尔勒市抗震设计规范和人防设计的实施情况;监督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设情况;负责人防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负责人:文海  联系电话:0996-2293875


库尔勒市园林绿化事务中心

机构名称:库尔勒市园林绿化事务中心

办公地址:库尔勒市石化大道石化广场内

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16:00-20:00(工作日),冬季10:00-14:00、15:30-19:30(工作日)

联系方式:0996-2155293、0996-2155353(传真电话)

负责人信息:党委书记、副主任:刘红军,党委副书记、主任:张瑾

机构职责职能:

(一)负责落实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库尔勒市有关园林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起草城市园林绿化有关政策、实施细则。

(二)组织制定城市绿化发展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园林行业普查、统计、申报工作。

(三)执行城市绿化“绿线”管理制度;负责对城市建成区内其他绿地的建设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监督检查城市建成区各类绿地的达标情况;验收城市建设项目中园林绿化的比例和布局;监督检查城市建成区绿地领养及异地绿化工作。

(四)根据国家《城市绿化条例》依法上报违反园林绿化法律、法规、规章有关线索。

(五)完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库尔勒市市政工程事务中心

机构名称:库尔勒市市政工程事务中心

办公地址:香梨大道百花大厦

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16:00-20:00(工作日),冬季10:00-14:00、15:30-19:30(工作日)

联系方式:0996-2509316

负责人信息:市政工程事务中心党委副书记、主任 臧威

机构职责职能:主要担负全市市政设施的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和管理全市城市道路照明工作。负责全市所辖的道路、人行道、桥梁、地下通道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维修和养护管理工作



机构名称:库尔勒市市容环境卫生事务中心

办公地址:库尔勒市幸福路延伸段

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16:00-20:00(工作日),冬季10:00-14:00、15:30-19:30(工作日)

联系方式:0996-2031920

负责人信息:党委副书记、主任樊宁

机构职责职能:主要承担着全市100余条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及临街门前空地、城乡结合部及近郊三乡部分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全市生活垃圾有偿收集、清运、处置等;环卫基础设施的建设及管理;城市公共厕所管理等;对全市单位、庭院、物业小区、集贸市场的环卫设施进行统一监督管理等多项工作。

(一)制定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的规划,使其纳入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并负责监督、检查实施。

(二)组织专业清扫保洁队伍,负责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及部分城乡结合部的清扫保洁以及门前空地的有偿清扫保洁、公共厕所的管理、城市垃圾的收集与处理、建设、维护环卫公共设施,逐步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

(三)检查考核城市各区环境卫生工作,及时交流推广环卫管理经验,带动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全面发展。

(四)在有偿服务的前提下,努力创造经济效益,减轻国家财政负担,达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共同发展的目标。

(五)编制环卫经费预算,检查监督经费使用情况,上报年终经费收支结果。

(六)有计划地购置环卫专用机械车辆,不断更新环卫设施,逐步实现环卫作业机械化。

(七)完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库尔勒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机构名称:库尔勒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办公地址:库尔勒市延安路规划展示馆三楼

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16:00-20:00(工作日),冬季10:00-14:00、15:30-19:30(工作日)

联系方式:0996-2061110、2293182(传真)

负责人信息:党组副书记、局长海韵

机构职责职能:受市住建局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建部《关于修改<城建监察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库尔勒市养犬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绿化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建部、库尔勒市人民政府职能划分,承担相应城市建设行政管理对建筑施工、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市养犬、停车场、城市建设施工和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的巡查、监管、行政执法和处罚。


库尔勒市建设工程服务中心

机构名称:库尔勒市建设工程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香梨大道15号住建局办公楼4楼;

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16:00-20:00(工作日),冬季10:00-14:00、15:30-19:30(工作日)

联系方式:0996-2293875;

负责人信息:副主任赵俊峰

机构职责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与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承担库尔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与人民防空工作的政策咨询、技术支持和调研服务。

(二)依法对全市辖区内建设工程、人防工程的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竣工验收及勘察、设计、建设、施工、监理等五方责任主体实行监督;监督管理人防工程防护(化)设备生产安装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三)负责市政公用事业发展规划的政策咨询、技术服务等相关工作,指导园林绿化、城镇供排水、供暖、燃气、污水处理、市容环境治理和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维护等相关工作。

(四)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投标等相关服务工作。

(五)负责建筑节能政策、发展规划、建筑业的新技术、新科技的运用推广。

(六)参与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震后工程震害调查及评估;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综合管理及抗震防灾工作;参与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加固、震后重建、抗震应急知识普及和宣传等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七)负责人民防空组织指挥、通信、警报、信息化建设;负责编制库尔勒市防空袭预案并参与实施专项演习(练);监督并落实城市总体规划中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设情况;负责全市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和人民防空平战结合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与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

(八)负责中心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中心普法、“放管服”工作、群众举报、信访投诉等案件并跟踪督办和中心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督查等工作。

(九)负责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参与消防事故调查。

(十)负责城建档案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及信息交流;组织召开城建档案工作会议等。


库尔勒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

机构名称:库尔勒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

办公地址:团结北路158号37号综合楼12楼

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16:00-20:00(工作日),冬季10:00-14:00、15:30-19:30(工作日)

联系方式:0996-2621235、2168804(传真)

单位法人:党支部副书记、主任肉孜·玉奴斯

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拟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三)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

(四)编制房屋征收计划,拟定补偿方案报市政府,负责征收前的征收补偿论证、公众意见征询等具体工作;

(五)拟定房屋征收决定报市人民政府发布;

(六)对征收补偿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

(七)负责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宣传工作;

(八)负责对房屋征收与补偿信访案件的办理工作;

(九)组织、实施房屋征收或依法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并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进行监督;

(十)依法受理违反《征收条例》的举报案件,并核实处理;

(十一)负责房屋征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依法拟定征收补偿决定报请市人民政府申请法院执行;

(十二)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核发上岗证。

(十三)收集、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