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生态环境局库尔勒市分局关于2022年5月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行政许可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5/06 12:11 来源:生态环境局 点击数: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告知承诺行政许可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6日。

  联系电话:0996-2047012

  通讯地址:库尔勒市香梨大道银泉水务公司办公楼4楼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库尔勒市兵地融合大道(迎宾路—机场路)道路建设工程项目

  库尔市阿瓦提农场三队东侧,起点迎宾路,终点机场路段

  库尔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新疆益诚开拓空间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库尔勒市兵地融合大道延伸段,道路南起机场路终点接迎宾路,总长3.1km,总占地面积13.64万m²,道路红线宽44m。工程设计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路灯照明、交通工程、绿化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0.85%。

  (一)大气环境

  项目道路建成运营后,汽车尾气对道路两侧会产生一定影响,可以通过改善路况保证汽车正常行驶,缩短怠速时间,可有效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同时,通过道路周边绿化带的吸收和空气稀释,可将汽车尾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二)水环境

  做好施工规划与施工组织规划:必须在项目开工前,就重视做好施工规划工作,合理布设施工场地,减少土地占用,构筑物按天然地势进行布设,减少挖填方量;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施工组织规划,严格按照施工规划进行施工建设,对建设中所产生的弃料应尽可能地加以利用;不能利用的弃土、弃渣应运走;若不能运走的,应合理堆放,堆放地点应选择在风蚀威胁小且不影响交通的洼地内。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对施工场地清理平整与复原工作,对无用的施工临时建筑应予以拆除,然后根据区域情况,实现人工绿化覆盖或自然恢复。

  (三)声环境

  为避免交通噪声对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影响,应采取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建立和完善道路、交通管理制度;定期监测机动车噪声,对超标车辆实行强制维修,噪声达标才能上路行驶,逐步淘汰噪声较大的车辆;

  (2)在运营期、道路环保验收阶段、运营中期、远期进行现场监测,若有噪声超标严重的路段,采取必要的隔声降噪措施;

  (3)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建设;

  (4)对敏感目标应进行定期监测,若发现噪声超标严重,应加强道路两侧的绿化建设;

  (5)建筑布局或邻近道路两侧的建筑物外墙采用隔声材料,并安装双层玻璃隔声窗,严格限制车速,在敏感目标路段设立限速、减速和禁止鸣笛警示标志。

  同时,需建立和完善道路、交通管理制度,严格限制车速,设置相应标志路牌可有效减小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

  (四)固体废物

  运营期固体废物的主要来源于过往车辆运行过程抛洒在路面上的物质、路人随手丢弃的垃圾和道路养护过程中产生的沥青废渣,这些废渣在道路建成的前几年不会产生,只有在道路维修过程中才会产生,产生量很小。对于废渣中的上层沥青渣,应首先考虑综合利用,对于无利用价值的,及时送至当地规定地点集中处置;道路两侧设置分布合理的垃圾箱,收集的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五)生态环境

  (1)加强对生态恢复措施的养护,以达到恢复植被、保护路基以及减少土壤侵蚀的目的。

  (2)建好相关坡面水土流失防护工程。

  (2)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减少各类污染以及危险物品运输、交通事故等对环境生态的破坏和潜在危险。完善危险品运输的管理及抢救对策。

  (3)营运期间定期开展动植物资源变化情况调查和生态监测,及时采取措施补救。

  (4)加强营运期管理,保证各项工程设施完好和确保安全生产,提高工程绿化和植被恢复的成活率,防止水土流失加剧。并根据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生态环境特征,结合自然、社会、经济等因素,提出监督管理方案供管理者、建设者参考。

  (5)强化道路沿线的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的监督工作,除向司乘人员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外,道路沿线的固体废物应按路段承包,每天进行清理。防止固体废物乱堆乱放影响本项目沿线生态环境。

  (6)道路管理及养护部门应加强管理和宣传教育,确保道路绿化林带不受破坏。

  (以上针对运营期)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