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3年度库尔勒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3 17:29 来源: 点击数: [打印]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七次全会和自治区、自治州、库尔勒市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兴市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加强科技创新统筹谋划部署,聚焦库尔勒市科技创新短板弱项持续发力,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力度,加强高新技术企业梯度培育,健全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加强科技创新环境建设,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紧紧围绕自治区“八大产业集群”,自治州“七大战场”主攻方向的工作部署,结合库尔勒市特色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社会安全与民生改善等重大科技需求,加快最紧急、最紧迫的核心技术的攻关,强化科技同经济对接、创新成果同产业对接、创新项目同现实生产力对接,促进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发布2023年度库尔勒市相关科技计划项目。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南范围

库尔勒市科学技术研究专项,创新型县(市)建设专项,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专项—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行动专项。指南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4。

二、申报须知

库尔勒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由库尔勒市级财政资金支持市域内开展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技术成果转化、科技创新和创业活动。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相关专家对本年度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项目资助形式为分期拨款和后补助。项目实施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

1、项目申报人须严格按照项目指南的支持内容和相关要求,进行项目申报。需保密项目按有关保密要求执行。

2、项目推荐单位:

(1)库尔勒市各委、办、局、乡、镇、场、街道办事处。

(2)库尔勒上库高新技术产业园各职能部门。

(3)与库尔勒市有合作的科研院所及高校。

各推荐单位应结合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认真遴选推荐,推荐单位不承担担保责任。企业单位可由所在园区科技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申报,事业单位按照隶属关系由业务主管部门推荐申报。

三、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请单位基本条件

1、项目申请单位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项目申请单位应具有与所申报项目研究和实施内容相匹配的资金筹措能力、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2、项目应具有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明确可考核的目标。研究内容具有较强的创新性,有良好的应用前景和经济社会效益,知识产权归属明晰。

3、项目实施地点必须在本市域内。

4、项目实施一般需产生科技成果(论文、科学著作、发明专利、新品种认定、软件著作权、研究报告等形式)。

5、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申报的项目,应有书面合作协议,明确各方责、权、利。

(二)项目负责人基本条件

1、项目负责人在相关技术领域中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资信,有研究经历和前期工作积累,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2、同一申请人在本年度作为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一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3、同一人最多主持一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参与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得超过两项(含新申报和未验收项目)。

(三)限制申报条件

1、项目不在申报指南支持范围内、不符合项目申报要求的,不予受理。

2、承担有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且尚未结题的单位原则上不得申报新的科技项目;拖期未完成项目验收的申请单位和项目主持人不具备本年度项目申报资格;历年承担各级科技项目存在验收未通过情况者,自验收结果公布之日起2年内不得再申报新的市级科技项目。

3、研究内容相同或相似的项目,不得多头申报或变换名称重复申报。不得将已经获得其他财政经费支持的项目重复研究申报。

4、项目申请单位、项目责任人未按时完成项目或有不按时提交项目进展情况报告和执行情况调查报告等不良记录的,不得申报新项目。

5、项目申请单位、合作单位和项目组成员应具有良好的信誉,已列入失信名单、科技项目黑名单的、涉嫌违法犯罪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在消防、安全生产等方面整改期未满或未通过审核、验收的单位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四)优先支持范围

1、市委、市政府重点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和规模以上企业申报的项目;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

3、获得自治区级以上科技奖励并在库尔勒市成果转化的项目;

4、具有自治区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单位所申报的项目;

5、市域内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6、优先支持已与库尔勒市签订战略合作意书向或已形成产学研合作机制的科研机构和大学,以科技项目的形式开展合作;

7、近三年取得各级科技部门认定的资质或荣誉的企业(个人)申报的项目;

(五)经费预算编制要求

1、项目申请单位实行法人管理责任制,项目申请单位是项目的责任主体,对项目经费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项目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负责。

2、项目申请单位应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落实承诺的项目自筹经费及有关配套条件;项目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专项经费、单位自筹经费以及项目归口管理部门配套经费分别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3、多个单位共同研发的项目,应以合同形式明确各单位承担的主要任务、经费预算。

4、项目预算编制应当结合项目研究开发任务的实际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编制经费预算和支出预算。

四、申报方式及材料

(一)申报时间:项目申报书提交时间为2023年4月5日19:00前。

(二)材料报送:请申报人应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及时将项目申报书(电子版)报送至市科技局邮箱初审。初审通过的项目,申报人应在接到初审通过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签章齐备的项目申报书、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承诺书(双面打印,一式2份)报送至库尔勒市科技局。

(三)联系方式及报送地址:

市科技局联系电话:

陈永芳:2168378汤春燕:2168382

宋世龙:18099967837黄新刚:18699968291

邮箱:455113105@qq.comkjj18699968291@163.com

材料报送地址:库尔勒市党政办公综合楼市科技局业务科(主楼239、241室)。

有关各类科技计划的详细咨询,请联系各项目指南中的具体联系人。

附件1:2023年度库尔勒市科创新型县(市)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2023年度库尔勒市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3:2023年度库尔勒市科技成果转化专项—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行动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4:库尔勒市科技计划项目诚信承诺书



库尔勒市科技局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