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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事 我来答》司法局:司法为民办实事 情系百姓解民忧

发布时间:2023/06/01 11:29 来源:库尔勒零距离 浏览次数: [打印]

5月31日,库尔勒市融媒体中心民生访谈节目《百姓事我来答》第十八期邀请库尔勒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吐依洪·吐尔逊作客直播间,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

本期栏目围绕群众关心的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等公共法律服务等问题开展。

法律援助申请人有哪些情况可以免于核查经济困难状况?

吐依洪·吐尔逊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法律援助申请人有材料证明属于下列人员之一的,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一)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二)社会救助、司法救助或者优抚对象;(三)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进城务工人员;(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人员。

申请法律援助应提交什么材料?

“申请法律援助应该向法律援助提交以下材料:一是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二是经济困难的证明;三是与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吐依洪·吐尔逊说。

网友提问:我借给朋友5万块钱,他给我写了一个借条,但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像这种情况我能找他要钱吗,我还想了解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该怎么算?

吐依洪·吐尔逊说:“这种情况您可以随时通知朋友还钱,但是需要给对方一定的准备期限,自该履行期限届满或朋友接到通知后明确表示不还钱时,开始计算三年的诉讼时效。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民间借贷中,借贷双方没有约定还款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出借人请求借款人返还借款时,可以通知其在一定期限内返还。借款人收到还款通知后,应当及时返还借款,如果借款人收到通知后未在出借人要求的期限内返还,出借人可以通过诉讼等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您可以随时通知朋友在一定期限内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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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曾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