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4 16:13 来源:库尔勒市医疗保障局 点击数: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库尔勒市医疗保障局结合实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现特编制2023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现将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示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库尔勒市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自治州及库尔勒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和平台建设,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力度,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一)全面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库尔勒市医疗保障局坚持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和“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持续加强主动公开力度。2023年,我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了14条信息,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等问题。
  (二)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水平,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工作效率。2023年,我局共接收依申请公开事件0件。
 (三)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流程,指定专人做好信息发布情况的审查、整理、归档工作,确保公开信息完善准确。
  (四)持续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3年,我局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以政务信息网络平台,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巴州医保梨城微直播抖音平台为载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五)健全完善监督保障落实机制。2023年,我局严格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的基本原则、组织机构、公开范围、公开方式、公开程序、考核监督,将负责的各项重点公开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对落实情况及时进行督查督办,强化结果运用,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群众需求,还存在着一些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宣传力度还不够;二是政务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三是已发布政策解读信息内容相对来说比较单一,形式不够丰富,宣传效果不如预期。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按照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政府服务工作,巩固好已有成果,认真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提高政务公开主动性。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意识,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补齐工作短板,全面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二是提高政务公开时效性。根据公开事项的不同类别,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要求,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三是提高政务公开规范性。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结合工作实际,对我局政府信息进行深入的梳理和分类,确保公开内容全面、完整、规范,不断推进我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四是提高政策解读形式。我局将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提高我局政策解读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