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市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2 18:11 来源:库尔勒市司法局 点击数: [打印]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要求编制的库尔勒市司法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方面。本年报中统计数据期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库尔勒市司法局,地址:库尔勒市37号小区综合办公楼,邮编:841000,电话:0996-2698307

一、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一)监督保障

2023,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和委、政府重要决策部署。根据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要求,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职责,规范信息发布流程,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司法行政工作重要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通知公告、办事指南、机构概况、财政预决算、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信息。

(三)主动公开数量

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32条,其中工作动态28条,公告公示2条,机构职能2条;通过“法治梨城”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8,阅读量累计达60002023年,市司法局抖音号梨城普法共发布信息600余条,粉丝量39.6万,总浏览量累计2.4亿次后台回复群众法律咨询1824条,成为群众了解库尔勒市司法行政工作和提出工作意见建议的窗口。打造梨城普法新媒体工作室推行互联网+法律服务模式,邀请法律援助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通过抖音直播68场次,现场解答网友法律咨询共计360次,得到群众广泛赞誉,参与网民累计近8.6万。

(四)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一是认真按照谁发布,谁审查事前审查原则,严格实行信息提供单位、股室自审、信息发布部门审查和分管领导审核批准三审制,坚决杜绝涉密信息或敏感信息在互联网网站发布的现象发生。未经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审核的信息不得随意发布。

(五)依申请公开及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23年我局未收到任何单位及个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
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对标工作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仍有工作需要改进,主要表现在:一是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形式还进一步丰富二是部分人员政务公开意识不强,要继续加强对机关干部的政务公开意识教育,提高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三是政务公开管理制度有待完善,创新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是新形势下的新要求,工作规范化水平还需进一步完善。

整改措施:2024年的工作中,我局将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和职能要求,以群众关心关注为重点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将信息报送任务分解到每个科室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继续优化办事服务,优化公开方法,进一步发挥门户网站公开平台作用,加强政务新媒体阵地建设,不断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