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4 16:07 来源:库勒市公安局 点击数: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我局编制了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处罚决定和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以及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库尔勒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巴州公安局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市公安局充分依托政务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在主动发布方面,政务网站和新媒体共公开13318条信息。在政策解读方面,转发利用图文、文字、视频等形式对刑事案件办理流程,行政案件办理流程、“学法减分”、“两高一部”发布《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修订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依申请公开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提供平常信函、邮政寄送、传真、互联网、当面申请等申请渠道,进一步畅通渠道。2023年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复议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按照“谁制定、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责任直接落实到人,杜绝发生密级文件信息公开、个人信息泄露等情况。今年来,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的失泄密事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全力做好公安局门户网内容保障。严格按照要求,对照职责分工,逐项分解细化,切实做好门户网内容保障。二是着力构造网站和新媒体一体化建设。办活办好“库尔勒市公安局”“库尔勒交警”微信公众号,“库尔勒警视”“梨城交警”微博号,“库尔勒警视”“库尔勒交警”今日头条号和“库尔勒警视”“库尔勒交警”抖音号等,实现全方位信息公开。三是做好网络维护,保障网站和新媒体账号正常运行。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按照《条例》开展政务信息工作,确保流程规范、合规。积极主动公开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畅通,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大部门内部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力度,对信息公开滞后、更新不及时、政策解读不到位等问题,予以通报扣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我局编制了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处罚决定和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以及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1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6143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还需进一步细化;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强、公开内容不够丰富、信息工作质量不高;三是系统管理能力不足,人员队伍素质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采取多种方式,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二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形成固定工作机制,切实提升管理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