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4 15:55 来源:库尔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点击数: [打印]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库尔勒市住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研究谋划,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运行,依照相关制度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工作,并做好材料送交、公开信息保密审查,信息更新发布等工作。

一是主动公开情况。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86条,其中公示公告23时事新闻信息63条。

二是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1件。

三是严格政府信息管理。完善信息制作和审查发布流程,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与保密审核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信息严格按照审查发布流程完成对外公示工作。

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市住建局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务信息,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优化政务公开各栏目内容,真正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效用。

五是监督保障情况。市住建局根据地、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坚持做好信息公开制度、公开内容、依申请公开等内容的审核与更新,保证公开内容的规范性。同时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政务公开培训,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9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67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2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对于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业务,个别干部的工作能力还有待提升。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有待提升。存在信息目录分类杂乱,信息格式不规范等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的实用性有待提高。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民生领域、重点领域和政策解读等信息公开不足,公开内容单一化、表面化。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知情、参与和监督意识不断增强,对政府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和正确引导舆情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此,在今后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的工作力度,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