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委托乌鲁木齐汇翔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承担了“新疆月星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万吨高性能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了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开。
由于该项目备案发生变动,现对项目名称做出变更,由“新疆月星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项目”,变更为“新疆月星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万吨高性能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建设项目”。
特此声明。
新疆月星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