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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尔勒市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4/03/16 11:03 来源:文明梨城大家谈 浏览次数: [打印]

春光明媚,万象更新。在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是消费者,为普及维权法律知识,帮助居民群众更好地维护自身消费权益,连日来,库尔勒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纷纷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

市农业农村局

3月15日,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合开展“3·15”专项检查和宣传。


3月15日,联合执法队工作人员在华凌市场宣传活动现场,设置普法宣传、农资咨询展台,农民群众纷纷围在展台旁,认真听取执法人员现场普及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识假辨假知识、农业法律法规以及科学选购农资相关注意事项,引导农民购买合格农资产品,提高农民自我保护意识、维权意识以及农资经营主体守法经营意识。

同时,执法人员走进和顺市场农资店,通过现场执法检查,教大家购买种子、农药等农资时要仔细察看标识标记,让大家了解如何购买放心农资。(记者 马丽娟)

梨香街道

3月14日,梨香街道平安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联合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梨香街道司法所、人大代表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

活动现场,设置法律维权咨询台和流动宣传点,向过往群众发放普法维权宣传册,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围绕消费者有哪些基本权利、消费时哪些材料可以作为维权证据、通过哪些方式或者渠道可以维权等知识向群众做详细讲解,引导群众科学消费、合理消费,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群众咨询的法律法规问题,干警们耐心细致利用常见消费案例以案释法,为群众答疑解惑,提供法律服务。(通讯员 古力马斯坦·那斯尔)

萨依巴格街道

3月14日,萨依巴格街道萨依巴格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联合中国工商银行巴音东路支行、萨依巴格市场监督管理所和司法所开展“消费权益,我们守护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

活动现场,志愿者向过往居民发放宣传册,介绍日常消费中应该受保护的各项权益,提示大家科学消费、理性消费,自觉抵制不良消费。

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和法律志愿者采取面对面的形式,向经营者和消费群众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介绍常见消费侵权行为和表现形式,耐心解答群众有关消费公平和识假维权等问题。

居民乔国防说:“今天我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意识到自己应该主动维护自己的权益,我会将这些知识传递给身边的人,让更多人加入保护消费者权益中来。”(通讯员 刘丽)

丝路街道

3月14日,丝路街道朝阳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联合新疆米赞律师事务所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

志愿者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资料、知识手册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消费维权、防范传销、识假辨假以及网络消费安全等知识,现场解答有关消费公平和识假维权问题,向社区居民讲解应该如何明白消费、文明消费,维护自己消费的合法权益,做一个成熟理性的消费者。

居民帕提古丽·努尔说:“前段时间我网购的衣服,质量不太好,价格也不便宜,今天的普法让我知道了怎么保护自己的权益。”(通讯员 祖丽皮也·喀德尔)

在这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构建一个更加公平、公正、健康的消费环境!

库尔勒市融媒体中心综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