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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宪法日”弘扬宪法精神 共建法治社会

发布时间:2023/12/05 10:42 来源:文明梨城大家谈 浏览次数: [打印]

国家宪法日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现行宪法通过、公布、施行日期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实施日12月4日以立法形式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今天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库尔勒市以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向辖区群众普及宪法知识。

萨依巴格街道

12月4日,萨依巴格街道楼兰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开展“宪法宣传进社区普法惠民暖人心”活动。

活动中,志愿者与警务室民警向辖区居民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普法宣传资料,为居民讲解国家宪法日的由来和相关法律知识,结合生活中邻里纠纷、网络诈骗、未成年人犯罪等实际案例,引导大家自觉遵法、守法、学法、用法,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针对居民生活中遇到的婚姻家庭、财产继承、劳动争议等法律问题,民警提供了咨询和服务,引导大家正确认识和使用法律武器,增强维权意识。

“这次活动让我真正地感觉到宪法就在身边,法律就像我们身边的‘守护神’,保护着我们的权利。”居民黄玉清说。(记者 刘焕召)

康都街道

12月4日,康都街道人大代表联络站+法官工作室组织人大代表、法官开展宪法学习。

会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主要内容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并结合街道人大工作实际,联系宪法重要知识点进行解读。代表结合辖区相关民生问题实际,就宪法在基层应用的一些问题展开讨论,形成建议。

代表一致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不可或缺的,要向群众普及相关知识;要高度重视,营造全社会懂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要积极宣传,推进普法工作落实;要统筹规划,形成学法长效机制,推动宪法学习长效化。(通讯员 冯林山)

团结街道

12月4日,团结街道绿园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开展“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法治宣传。

活动中,志愿者以通俗易懂的语言,用群众身边的实际案例,向广大居民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与居民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引导群众在日常生活中知法用法,遇到不法侵害及时寻求法律帮助。

此次宣传,使宪法走进百姓心里、融入百姓生活,在全社会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法治氛围。(通讯员 马淑萍)

新城街道

12月4日,新城街道华星园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开展“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系列活动。

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宪法的相关知识,深入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党员张兵说:“通过学习,不断推进依法治理社区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居民群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志愿者走进辖区商铺、超市、小区,与居民群众开展面对面的宪法宣传活动。通过弘扬宪法精神,加强法治教育宣传,不断增强居民的法治意识,让宪法精神走进每个居民的心中,融入日常生活。(通讯员 崔著芳)

西尼尔镇

12月4日,西尼尔镇红旗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联合十九中学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

活动中,以“学宪法、讲宪法”为主题,围绕什么是宪法、宪法的地位、宪法的重点内容、宪法和我们的关系等方面讲解宪法相关知识,从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再到宪法对人身的保护,运用具体案例,引导学生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学生代表张佳琪说:“通过今天的讲座,知道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今后我要认真学习宪法,争当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通讯员 夏琦 吴君)

库尔勒市融媒体中心综编